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校教〔2013〕12号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05〕83号)文件要求, 现将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做好初期、中期、后期检查,特别是重要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解决与改进,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质量监控措施,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真正担负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职责。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要求
学院应配备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鼓励更多的博导、教授参与,不断提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的比例。
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资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第一指导教师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务或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不能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提前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题报告;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每周至少二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好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关,毕业设计(论文)进入最后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对学生是否获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
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要分阶段严格把关,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应紧扣专业知识,使学生得到专业方面的综合训练,提高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建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有效结合机制,学生项目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突破成果经学院和导师同意,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做到一人一题,但为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也可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课题,后者在要求每位学生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其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多媒体课件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单纯的文献综述和调研报告不得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适当,具有可完成性。
2.理工科类专业应尽量增加设计类选题,工科类专业中设计类选题应不低于70%,理科类专业中设计类选题应不低于10%。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来源,要加大来自教师的科研课题、结合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工程实际选题比例,减少自拟题目,并且学院要加强对自拟题目的审核工作。
4.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大学生就业见习相结合,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福大教〔2007〕58号)文件要求到校外企事业单位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必须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内容详实、字迹工整。任务书各栏签名齐全,时间顺序合理。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到学生。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
(三)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学生应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
若因某些客观原因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审批程序:学生提出→指导教师审批→系(所)审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审批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主要由学院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以保证全部任务按期完成。
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不得变更。
(五)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按《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有关规定
执行。
毕业设计(论文)要按顺序分成二本装订。第一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中外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谢辞、附录装订在一起。第二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中期检查表、外文翻译及原文复印件。封面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自行选用。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个成绩评定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参照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答辩小组(40%)三部分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然后折算成五级分制登录。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福大教〔2005〕83号)的规定,做好2013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具体推荐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
学校决定继续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抽查。
1、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1)学校随机抽查5-10%左右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抽取办法另行通知。
(2)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方式
学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3、检测材料要求
所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并以word 文档格式提交全文电子版。各学院报送的电子版文件名和文件夹请按以下要求提交:
(1)电子版文件名: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010700111,张三,论文题目:基于嵌入式以太网的CAN总线远程监控系统,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010700111_张三_基于嵌入式以太网的CAN总线远程监控系统。
(2)文件夹:各学院汇总当年所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电子版,分为两个文件夹。①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②推荐校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以学院名称_推荐校优命名,内含该学院所有推荐校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
(3)提交时间:各学院应于6月7日前将电子版压缩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4、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检测;30﹪<R<5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抄袭行为;50﹪≤R≤7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R>7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15%,文字复制比高于15%者,取消其评校优资格。
(3)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抽查结果将与各学院的本科教学管理评估和教师的教学评优挂钩。
学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希望各学院和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六、上报材料时间
1.3月27日前报送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登记表(在备注栏注明毕业设计(论文)地点)、汇总表。
2.4月26日前报送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总结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情况汇总表。
3.5月24日前报送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各学院6月6日前应完成包含答辩的全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6月8日前将推荐并经压缩后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章以电子版、书面各一套上交,其中推荐申报校特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应另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文一式三份,要求必须有封皮装订,同时应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5.6月21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含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总结。
6.毕业设计(论文)所需全部各类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上报材料都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书面材料以 A4 纸格式、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上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jwcsjk@fzu.edu.cn 。
七.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照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