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州大学的科技合作,提升我省质量监督事业的科技竞争力,推进福州大学面向海西建设区域特色创业型东南强校战略目标的实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福州大学共同设立“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州大学科技创新局长奖励金”。为作好项目奖励评选工作,请根据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报送内容与范围:福州大学与全省质监系统(以下简称双方)合作事项:
1、双方科研人员共同署名发表的论文:
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发表时间、作者姓名
2、双方科研人员共同参与、申报并获得立项或不同等级奖励的项目,双方共同参与或委托的产学研项目:
项目名称、申报(承担)单位、审批立项(委托)单位、立项时间、项目经费、获奖等级与评奖机构、项目负责人与成员、完成情况等;
3、双方共同署名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计算机软件、出版专著、获得相关行业批准的工程技术标准:
知识产权名称、审批单位、获批时间、知识产权人、发明人等;
学院科研办
2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