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登录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0691.htm查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13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2013版申请书在基金委网站提供下载(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板文件全部删除)。下载内容请置于同一目录下,以保证申请书的正常启用。电子版“指南”和申请书请于2013年1月1日后登陆基金委网站下载:www.nsfc.gov.cn。
二、本年度基金委对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扩大了在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除了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离线(下载WORD文档)填写外,其余项目均在线(登录isis系统)填写(除了主持过、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往年已获得在线填写账号的申请者之外,准备申报2013年在线填写类项目的申请者请于2013年1月10日之前将本人的单位、姓名、邮箱及联系电话告知校科技处,以便统一分配在线申报账号)。
上述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通告”。
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注意事项:
●填写“基本信息”页:
(1)“工作单位”栏应填写“福州大学/×××学院(无依托学院的独立科研机构填写“福州大学/×××研究机构)”;
(2)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3)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4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填写“项目组主要成员”页:每年工作时间(月)栏不宜填满12个月。
●填写“经费申请表”页: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在编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有要求比例控制的经费款项说明如下:
(1)申报青年、面上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2)申报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3)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2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填写“报告正文”中:
(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填写“(三)经费使用说明”时,需根据“经费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用文字加以说明,不能为空。
2、申请书中某些栏目的内容若没有,请不要把栏目删除,写上“无”即可。
3、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以避免出现超项问题。
4、项目申请人无博士学位、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应当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签字的推荐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下载、填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
2、请各位老师在上交之前依据上述“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对个人项目申请书进行自查;
3、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在线填报的项目无需提交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的签字、盖章均需原件)于2013年3月6日提交到学院科研办(嘉锡楼421,22866236),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3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2、校科技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并报送至我处。超过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
3、我校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外单位科研人员主持申报的2013年国家基金项目时,如需在申请书上加盖我校公章,请科研人员亲自将申请书报送到校科技处,校科技处将统一于2013年3月8日前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受理盖章事宜。盖章时请多备一份所要盖章的申请书(经科研人员签字),以便校科技处留底之用。
4、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电话:22865524 ;Email:qqrkyc@fzu.edu.cn ;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
学院科研办
201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