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现职务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一)1 月8日前,完成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应材料至学院。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
(二)1 月15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对任职条件进行形式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提出明确意见,提交《汇总表》至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
校人事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18460